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精神,洛浦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三项举措,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一是激发党支部的活力。院党组立足实际,积极开展“访汇聚”活动、“法律六进”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干警的亲民意识和为民作风,增强党组织活力。
二是强化创先争优意识。院党组通过建立激励工作机制,即:学习激励、奖励激励、考核激励,一年来有3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多名干警受到县级乃至地区、自治区表彰奖励。
三是提升青年党员素质。院党组针对青年党员存在的工作实践缺乏、作风不够扎实等问题,着力在思想、作风等方面加大教育引导力度,教育广大党员干警立足本职,通过深入基层、志愿服务、宣传普法等活动,增强青年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奉献意识。
[责任编辑:(责任编辑: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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