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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细化党组织领导成员履行党建职责  

2015-08-20   新疆昆仑网   (责任编辑:  杨娟)


本报布尔津8月19日讯记者张婷、通讯员韩波报道: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自身如何抓党建工作?本职职责有哪些?日前,布尔津县出台了一份《布尔津县党组织领导成员履行党建职责指导意见》。

“我们制定出台的指导意见,最核心的内容就是把每一个党组织班子成员应要履行的党建主体本职职责做了探索性、归纳性的梳理和明确。此外,为了更好地落实指导意见,配套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与以往的党建考核最大的区别在于,由以‘单位’为单位考核向以‘个人’为单位考核转变,每一个党组织班子成员都要参与考核,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个人绩效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17日,布尔津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郑洪全说。

《指导意见》共11章、60条。按照党(工)委、党组等不同类型,分层分级分标准制定了全县各级党组织中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27种常设职务具体履行职责的内容。相配套的考核办法按照“百分制”量化为每个成员职责内的351项硬条款。同时,将党建考核成绩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个人绩效成绩,以此进一步督促每位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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